应急预案
来源:长城网 发布日期:2012-12-18
日前,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《石家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,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、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,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。
四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: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(Ⅰ级)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(Ⅱ级)、较大食品安全事故(Ⅲ级)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(Ⅳ级)。《预案》要求,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、报告网络体系,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,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,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。工商、商务、卫生等各职能部门,应加强对重点品种、重点环节、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,及时作出预警。
四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: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(Ⅰ级)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(Ⅱ级)、较大食品安全事故(Ⅲ级)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(Ⅳ级)。《预案》要求,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、报告网络体系,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,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,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。工商、商务、卫生等各职能部门,应加强对重点品种、重点环节、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,及时作出预警。